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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一男子酒后闹事还抓伤民警 结果悲剧了...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王旖荻 通讯员巫云鹏、李允玲报道:今日(19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一男子酒后在公车上闹事,被带回派出所处理时,抓伤办案民警,最终该男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7月18日,陈某饮酒后从禅城区东方广场公交站搭乘公交车。因其在车内无故吵闹,司机便报警将陈某交由民警。被带回派出所后,陈某仍然无故吵闹,并在讯问室内随意便溺,民警劝阻无效后将其制服。过程中陈某强烈反抗,将两名民警抓伤。

经鉴定,其中一位民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11月12日,公诉机关以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禅城法院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禅城法院判决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编辑|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