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去年全区开展“两品一械”专项行动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共查处涉及产品包括保湿补水霜、护发补水霜、烫发液、牙膏等常用化妆品违法案件5宗,有效净化了“两品一械”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
2024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时发现,佛山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17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条款,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状况堪忧。高明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4月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未依照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物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专项行动以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促进部门信息互通、强化数据综合研判等方式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发现违法线索5条,查办违法案件5宗,涉案产品包括保湿补水霜、护发补水霜、烫发液、牙膏等常用化妆品,主要违法情形包括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和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等。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上述5宗案件已全部办结。

执法人员对相关相案件进行查处。
“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关乎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阶段,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效阻止不合格商品流向市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春节临近,广大人民群众美容美发的需求急增,化妆品消费市场进一步增大,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消字号、械字号等产品不属于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千万别购买;
二、化妆品不是药品,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快速显效,不要被虚假、夸大及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效果的宣传所误导;
三、如果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刺痛、水肿、脱屑、色素沉着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停用,带上使用的化妆品及时前往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
四、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发现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文图/高明融媒记者王文庆 通讯员刘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