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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坑老人?高明查办9宗涉老消费领域典型案件

高明融媒体中心

记者从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来,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消费权益,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局开展涉老消费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集中力量、靶向发力的方式,在行动中共查处涉老消费领域案件9宗,主要涉及老年人消费的食品、保健品、保健器材等重点商品,有效震慑了“涉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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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处理相关案件。

今年初,高明某食品商行销售的灵芝孢子粉为保健食品,其标签载明仅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但当事人通过讲座授课、组织会员分享、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销售的灵芝孢子粉具有治疗疾病功能。当事人对孢子粉胶囊的成分、功能作出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和误导了众多消费者,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认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7万元罚款。

今年6月,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健康咨询服务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有5个壁式电子血压计正在销售,该店没有标示上述血压计的价格。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嫌疑,并予以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罚款人民币500元。因当事人已自行纠正了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不再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

今年7月,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养生保健馆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批广告牌,上印有“清除血液垃圾 补充细胞营养 调理五脏六腑 创造健康长寿”“颈椎痛、富贵包、肩周不适、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风湿关节痛等”“预防肩周炎、颈椎病;减轻颈部血管、神经压迫引起的疼痛、麻木、头昏、头痛、大脑供氧不足等症状”等内容。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嫌疑,区市场监管于今年8月日予以立案。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警惕以免费送礼品的形式,如送鸡蛋、大米等,引诱老年消费者到店参加讲座活动和体验产品作虚假宣传,通过播放视频、现场授课、邀请“专家”到场推销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销售的产品包治百病,或商家提前安排老年消费者为“托儿”,在场鼓吹产品使用功效,诱导其他老年消费者购买产品。老年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保健常识,如身体不适,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特效药”“神药”,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请索要并保留正规票据和相关凭证,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力的证据。若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文图/高明融媒记者王文庆 通讯员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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