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滘:三天连查三宗,严厉整治乱倾倒!内有普法小课堂↓
整治偷倒,周末不停歇。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北滘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北滘新城土荫路偷倒黑点蹲守时,现场抓获一驾驶电动三轮车将数袋装修垃圾(木材、砖块等)随意丢弃在路旁闲置地的女子。根据现场调查,追溯到垃圾源头是北滘悦然广场一家正在围蔽装修的店铺。执法人员现场对装修公司进行记录取证,并通知负责人到执法队协助调查处理,拟对偷倒当事人及源头装修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执法现场。
乘胜追击,技术追“凶”。继预伏成功,执法人员拓宽巡查范围,当天傍晚于潭州会展中心路旁发现垃圾倾倒现象。通过协调公安、交警调阅附近监控录像,沿路追踪锁定是某楼盘倾倒的装修垃圾。历经数小时搜证追查,执法队员成功寻获嫌疑人并带回现场指认,嫌疑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暂扣,拟对其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执法现场。
三天两夜,连查三宗。执法人员大力打击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但仍有个别违法份子心存侥幸,顶风作案。10月28日上午,执法人员接获线索,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路段发现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倾倒装修垃圾(砖块、木材等)到路旁草丛处,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展开调查并固定证据。经询问和当事人指认,追溯到垃圾源头是附近某小区一单位付款安排其进行清理的。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查扣作进一步处理,并通知上述当事人到我队接受调查,拟对其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执法现场。
自8月22日起,北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启动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砺剑”行动,通过“白+黑”昼夜蹲守、移动监控科技赋能追“凶”、部门监控信息共享、全链条闭环执法多管齐下,累计排查偷倒黑点194处,发现违法偷倒问题43宗,结合抓现行和源头倒查,立案查处58宗,罚款17.5万元,已作出处罚决定47宗,有效打击了一批偷倒乱倒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强震慑,改善提升了城乡风貌,成效显著。
【普法小课堂】
一、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不要随意偷排乱倒
(一)如倾倒属于个人行为,则适用:
《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做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清扫、抛撒、堆放各类垃圾、污水污油、粪便及其他污物;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如倾倒属于单位行为,则适用: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勿将建筑垃圾擅自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运输)
委托方为法人的,适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文、图 | 通讯员北滘综合执法队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覃征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