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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锂电池静置堆放也爆炸 顺德杏坛一工厂损失2万元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嘭!嘭!嘭!”静静堆放的锂电池也会爆炸?10月11日,在顺德杏坛某工业园的一家锂电池生产厂,发生了一起锂电池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看到冒烟,我们就第一时间过来处置了,一下子就来不及了!”10月11日下午,杏坛一家锂电池生产厂的半成品仓库突然冒起阵阵白烟,正在工人赶来查找烟气来源之时,一块电池突然爆炸,紧接着出现第二次、第三次爆炸声,一名工人虽然第一时间拿起水桶灭火,但无奈作用并不大。由于锂电池的化学不稳定性,火势很快引发周围更多的电池堆爆燃,起火区域不断传出爆炸声,不到3分钟工厂内部已经充满浓烟。

除了有半成品的电池组烧毁外,该厂房房顶、梁柱上都可以见到明显的火灾痕迹。火灾现场仍能看到部分未被燃烧的半成品电池组,以及未烧尽的锂电池。

消防监督员发现,原来该工厂的电池堆虽分隔放置,但仍会堆叠,一旦锂电池热失控起火,无法第一时间找出起火源进行控制。另外,处置过程中,现场人员也未启用消火栓对冒烟区域喷水降温,所以导致火势发展不受控制。

“如果有防爆柜,把半成品电池放在柜子里,即使个别电池因为热失控爆炸起火,也会自动熄灭。”据该工厂法人朱先生介绍,工厂为今年5月底注册,6月中旬才刚刚投产,定制的一批用于储存半成品锂电池的防爆柜还未到货,就发生了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左右,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他表示,现在要等防爆柜到位,应急方案完善后,请消防部门再过去检查一遍才能开始恢复生产,“以后再也不敢抱有侥幸心理了!”他懊悔地说。

消防监督员表示,接下来将对该着火工厂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出具相应的事故认定书。同时将通过此次火灾案例,对全区锂电池生产应用的相关企业,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人员,进行宣传科普教育。

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梅丹提醒,如果在锂电池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包括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将可能构成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可按照刑法,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在消防人员在监督检查后,仍未落实整改而造成火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可能涉及到消防责任事故罪,情况特别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对于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文图、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佳雨、梁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