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能“带押过户”啦!这些细则需要注意丨C+真探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9月1日起开展佛山市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引来不少市民关注。什么是带押过户?市民如果是组合贷款能否申请?……8月27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负责人罗海生在做客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早晨从946出发》栏目时进行了回应。
罗海生表示,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交易房产关联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的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对广大市民来说,开展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意味着二手房交易时可以大大缩短交易周期和降低交易成本,还能保障交易安全。”罗海生指出,“带押过户”实行前,已抵押的二手房买卖转移,需要原业主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再办理不动产转移,新业主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交易成本高、时间长,流程比较繁琐,而“带押过户”可由新业主直接申请新贷款去优先结清原业主的贷款,不仅省去了旧业主筹集资金的利息成本,还可大幅度缩减办理环节和材料,新业主提前完成交易,加快实现安居梦。
据介绍,自9月1日起,市民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只要买卖双方其中一方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请的贷款金额未能完全覆盖卖方原贷款剩余本息的,则卖方需要先自筹资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换而言之,也就是买方在申请“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需完全覆盖申请时卖方原贷款剩余本息,该笔贷款方可审批通过。
罗海生提醒到,买卖双方在申请办理“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需要双方在同一间受委托银行方可办理。而“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完成后,原卖方家庭在佛山市内无其他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相关链接:办理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新贷款或原贷款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买卖双方已达成不动产交易约定,买方新贷款需覆盖申请时卖方原贷款剩余本息。
(3)卖方原贷款与买方新贷款需在同一家受委托银行办理。
(4)买卖双方符合变更抵押人的条件;卖方已取得交易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贷款抵押登记已办妥,无被查封,无设立其他抵押权或其他限制转移登记等情形。
(5)卖方交易房屋的贷款还款状态应正常,不存在逾期、诉讼等情况。
文、图、视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世伟 主持人大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