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鸡”外移也有“八十一难” 官方给出“定海神针”!
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安全,长期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今年以来我们也多次报道,消防部门和佛山各小区都出过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架空层、疏散走道等区域。大家都知道电动自行车要往外移,但是不少小区在配建车棚和充电桩时,都在场地、面积、数量等方面遇到了难题。

在顺德乐从一个小区,近百辆电动自行车停满了门口前的两个停车棚,不过两个棚内都没有充电位,充电要去到约50米外小区拐角位。不过业主就直言,这些充电位要“靠抢”。
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李先生说道,“我们1号岗出入口的两旁两个雨棚为什么没有安装充电桩呢,当时安装之前有部分业主反对在这里安装,因为他家的阳台直对这个地方,夜间有车充电的话很容易引起警报扰民,还有担心发生火灾的时候,会影响到楼栋的安全。我们物业都是根据业主意见进行建棚建充电桩。”
李先生介绍,这里整个小区约有900辆电动自行车,在外围商铺外共有约700平方米的遮雨停车棚,设置了约200个充电位,目前物管正在规划增设约400平方米的遮雨棚和120个充电位,以满足更多业主的停车充电需求。
针对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有关部门就给出了“定海神针”。
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技术文件,涵盖配建指标、建设要求、审批程序。《技术文件》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属于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其中,新建项目应按不低于其应配非机动车位数50%的比例划作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30%的比例配置充电设施,单个车位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对于已建项目,允许在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不改变地块用地功能的前提下,可利用内部既有公共空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在既有地块内部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小区物业负责人常小姐表示,他们前阶段做的主要是向业主推广,“拿一些真实事件,告知电动车起火的安全隐患,也告诉业主我们后续打算怎么样去做,先把车棚和充电头建好之后,就开始执行电动车外移方案。”
据统计,2023年佛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到280万台,平均每4个人一部“电鸡”,这个保有量也提醒我们的住宅小区,停车棚、充电桩配建肯定不是无止境的,怎样做好管理,让有限资源流转起来,才能不断化解停车难、充电难问题。
文图视频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何满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