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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法|债权人看过来!这样邮寄催收文书可中断诉讼时效

南海融媒

案例简介

两年前,阿明借了二十万元给朋友,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及收据,借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期限已过,朋友却一直没还钱。刚开始阿明顾及朋友情面,不好意思催收。后来阿明打电话催收,朋友一开始还会敷衍几句,打电话的次数多了,朋友就直接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阿明也紧张起来了。

在一次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阿明现场向公证员咨询了朋友向自己借款一事,得知这笔借款即将要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他可能会因此丧失胜诉权而无法追回借款,阿明更紧张了。听了公证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及解决方案建议后,次日,阿明立马向公证处申请邮寄函件的保全证据公证,在两名公证员的见证下将一份邮寄催款通知单邮寄给朋友并领取了公证书。

部门说法

南海公证处提醒,近年来,因各种原因,债权人在追讨债权时,经常会遇到债务人拒绝还款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形,面临着诉讼时效期满却无法主张债权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办理保全送达文书证据公证,以公证的方式证明债权人送达文书行为和过程的真实性,取得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之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的证据,实现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让债权人在诉讼中取得有利地位。

上述案例中,公证处对阿明邮寄催款通知单的过程做公证,是阿明对朋友主张权利的有效证明。在邮寄文书保全证据公证中,公证员需审查所要邮寄文书的内容,对其合法性把关,对邮寄的过程及邮寄文书的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只要申请人确保邮寄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正确,收件人或其家属正常签收,申请人邮寄催收通知单能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信息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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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南海融媒记者 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