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法院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入选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近日,三水法院《完善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被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据悉,此次公布的23个典型案例经珠三角九市推荐、专家评选而出,具有创新性强、实用性高、改革成效显著、务实管用等特点。
2023年,三水法院在全市法院首创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规模、诚信记录、发展前景等因素,将企业分为白名单、蓝名单、黑名单三类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是三水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适用白名单制度以来,三水法院累计为白名单企业实行执行预立案25件次,执前督促20家企业主动履行1118.9万元,执行到位2022.8万元,设立执行宽限期42次,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41次,走访白名单企业420多次,提供法律意见126条,发出司法建议7份。因成效突出,该制度获省法院通报肯定。
目前,三水区已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共计331家,包括上市后备企业、纳税超1000万元以及营收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对于白名单企业,三水法院实行督促主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模式,建立预立案、预处罚、信用修复等多项机制,通过常态化走访企业、执后回访答疑、邀请现场观摩专项执行行动、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全力护航重点优质企业健康发展。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梁泳诗 通讯员叶卉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