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个论 | 专题询问应成为人大监督的一把“利剑”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自从201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率先开展专题询问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开展了专题询问。但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的专题询问还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少地方的专题询问次数还停留在个位数上,甚至把专题询问视为一种“深不可测”的监督方式。

事实上,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是国家权力机关正常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早在1980年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就先后对人大询问权作出规定。2006年通过的监督法,明确“询问作为人大常委会七种监督方式之一”。2018年通过的监察法进一步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就预算、决算、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由此可见,人大行使好“询问”这一监督权力,是党的主张、人民的期待、法律的要求,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图片来源图库。

纵观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程序,通常为集中观看视频、听取报告、开展询问、轮流作答、询问总结等方式。但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了所谓的增强“监督效果”,搞起了“亮底牌”“请导演”“练战法”“对答案”“定字数”“卡秒表”等询问方式,整个过程看似“滴水不漏”“收获满满”,实则效果平淡无奇、普普通通。

其实,仔细对照监督法、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其中并未发现任何条例有“亮底牌”“揭谜底”等相关要求。人大专题询问倘若一味强调“相互尊重”“互相支持”而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就失去了专题询问应有的权威性。

纪检监察的监督为何能起到敲山震虎、威慑四方的作用?根本原因在于依纪、依法监督,而且从来不“打招呼”,不“揭谜底”,更不“提前演练”。当然,人大监督是依照宪法法律实施监督,而纪检监察实行的是党内监督,两者的实施背景和监督对象不能相提并论,但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既然如此,人大的专题询问就不能徒有其“表”,而应当真正回归依法监督的本质。少些“先通气”“打招呼”的做法,多些“闭卷考试”或者“突击式”的询问方式,更能检验询问效果,也更能体现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如陕西人大的“把问题牛奶带到询问会场”、江西人大和武汉人大的“专题询问现场电视直播”、合肥人大的“把询问现场搬到工地上”、池州人大的“专题询问加满意度测评”等等,这些专题询问值得学习和借鉴。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专题询问理应越问越“明白”,越问越“精彩”。但如今,专题询问在有些地方仍像是一个“新生事物”,停留在“观看视频、听取报告、一问一答、询问总结”“四步曲”的初级阶段,人大询问的权威性尚未真正体现出来。

专题询问不管“闭卷考试”也好,“开卷考试”也罢,检验专题询问是否有实效,要看到底是真问还是“秀”问、是实问还是“虚”问、是客套地问还是入木三分地问、是为了问而“问”还是建设性地“问”。要拿出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真问、敢问、会问、能问、善问,使专题询问真正成为人大依法监督的一把“利剑”。

(文/覃剑,作者单位:佛山市人大)

更多内容,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