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脑被偷 小偷竟是买家自己 这是什么操作?
佛山在线-新闻 2018-11-12 23:55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罗倩琳 李允玲报道:男子网购电脑,在快递员送货时,竟趁快递员不注意偷走所购的电脑。禅城法院今日(12日)通报这起案例,男子郑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8个月。

去年9月10日,郑某通过某购物平台下单订购一台华硕14.0英寸笔记本电脑。当日16时许,郑某在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北路保安亭附近,趁快递员欧某离开送货,从快递车上将该笔记本电脑盗走,随后以5400元转卖。

同年9月16日,尝到甜头的郑某故技重施,又网购一台惠普牌笔记本电脑。次日11时许,郑某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趁快递员朱某离开送货,再次盗走电脑并以5400元转卖。经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7789元。

去年9月25日,郑某在广州市白云区被民警抓获。据他供认,两次实施盗窃前,他先利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订购一台笔记本电脑,然后算好该购物平台的送货时间,提前在送货地址等待并观察快递员送货。当他看到快递员到达并给自己打电话,便故意不接电话。而当快递员给别的客户送包裹时,他就瞄准时机,偷走了自己下单的包裹并转卖。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他具有盗窃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最终,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张琴

(作者:周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