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论|强化前瞻指引 加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示范项目”
于2023年出版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1~2022)》首次增加“数字法治政府”这一“一级评估指标”,使加快推动数字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佛山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形成具有特色的建设发展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但新发展阶段面临认知不够深刻、建设能力积淀不足、“区块链+法治”探索步伐不够快、部门“合作优势”不明显、执法领域“数据控制力”较弱、数据安全保护“生态圈”不成型、数据决策模型和“数商”较欠缺、“数字人权”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挑战,建议强化前瞻指引,积极应对挑战。

全局谋划、汇聚人力,打造数字法治政府“佛山样本”。一是理念认知方面,秉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鲜明品格,更新认知,把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全局中来把握,强化战略谋划。二是推进思路方面,厘清法治政府、数字政府间的逻辑关系,协调好数字政府制度与法治政府制度关系,处理好数字法治政府不同业务环节的关系。三是队伍建设方面,科学研究、创新数字法治队伍建设规划和数字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佛山干部和群众的数字法治理念和精神。四是建设方法方面,树立“技术法律手段并重”理念,大力推进规制数字行政行为及其关系的新型数字行政立法,通过立法等方式及时确认和保障建设中某些有效的技术手段。
加快“区块链+法治”探索,激励形成“合作优势”。一是抓住区块链技术融合、功能拓展等契机,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区块链技术运用,在建设中构建起“数字化信任体系”,形成“集体信任”,大幅降低互动过程中的沟通成本和摩擦。二是从“激励缺位”迈向有效激励,引导各方主体基于合作协议形成对未来合作的预期,促使既主动投入又愿承担风险。从顶层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力,积极关注和培育合作,解决各主体在陷入“合作惰性”时的无力感和孤独感,平衡各方需求。
破解“数据锁定”困局,强化数据安全风险防范。一是针对执法平台数据锁定问题,积极争取更多授权,协助省级层面补齐立法短板,通过制定条款保障佛山职能部门访问、获取执法数据的正当权益,全面促进执法数据自由流通、共享、使用。二是充分运用“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进行评价分析,着力思考数据在政府部门间流转时的安全控制措施、安全责任判定和安全问题的快速定位及修复。三是针对信息共享场景推出更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及相关要求。
多元化“数据决策模型”,探索“数字人权”保护机制。一是摒弃传统的决策管理模式,开发多元数据决策模型以进行分析预测。二是发展大数据以“应用为先”,避免片面、孤立、机械地使用数据。三是推动领导强化“数商”,在决策中辨证审视数据,警惕“数据失真”,预防“数据陷阱”和“数据扭曲”。四是公开数据,充分拓宽民众参与决策的路径,使数据能被群众验证和过滤,从而使决策易于被接受和认可。五是高度重视构建起对“数字人权”的特定保护机制,加强数据信息自主权制度化建设,在不同的场景化应用中注重平衡数据信息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积极探索事前事中防控,从源头上避免侵害数据权利。
(作者:王雅玲,作者单位: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