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德区公安局、顺德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征求《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后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询时间截至12月4日。征求意见稿称,经政府同意并通告,市民可在限定区域和时间内,燃放C、D级烟花爆竹。

征求意见稿提到,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顺德行政区域范围内,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顺德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通告,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时间,允许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出厂包装标识为准。燃放区域设置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报区人民政府并对外公布。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举办活动的地点和时间须取得区人民政府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活动许可。

此次征求意见公告中注明,征求意见期间如有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向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或者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反馈。以个人名义提出建议的,请备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或企业名义提出建议的,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本单位或企业公章。
一、征询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chenruzhuo@shunde.gov.cn,liziye@shunde.gov.cn以邮件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将纸质版本(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邮编528300;顺德区大良街道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邮编528300。以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757-22619836或0757-22803180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