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高明区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3-11-27 21:46

27日,记者从高明区住建水利局获悉,《高明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划定范围的通告》(下称《通告》)已经印发,为全区214.04公里河道、65宗水库、26宗电排泵站、7宗水闸、1宗湖泊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的重要抓手。2021年,高明区曾对全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划定范围进行修订,本次《通告》结合最新情况,对保护范围进行了更新。

沧江河穿过高明全境,汇入西江。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洪海摄

根据《通告》,西江河高明段、高明河(峰江水闸至沧江泵站段)、杨梅河(杨和看守所至杨梅河出口处)的管理范围如下:有堤防的,以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即迎、背水坡堤脚算起外延30米,部分4、5级堤防以背水坡堤脚算起外延10—5米)为范围;无堤防的,以河道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外延30米为范围。

西安河、秀丽河和排坑河,有堤防的,以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即迎、背水坡堤脚算起外延20米)为范围;无堤防的,以河道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外延20米为范围。上述河道涉及村庄部分的管理范围为河道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外延10米。

高明河(更合坑美村至峰江水闸段)、杨梅河(大水坑一站至杨和看守所段)及其支流、沙水河、更楼河及其支流、横江河、靖村水,以河道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外延5—10米为管理范围。明湖以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为管理范围。

《通告》同时为高明电排泵站、水闸、水库等水利设施划定了管理与保护范围。其中,各水库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占地范围及其周边30米为工程区管理范围;西坑水库和深步水水库主、副坝下游坝脚线外延100米,荷村水库、孔堂水库等小型水库主、副坝下游坝脚线外延50米为工程区管理范围。

区住建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需要占用土地的,同样要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此外,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任何人不得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矿、葬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管道上决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严禁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市民需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区住建水利局同意,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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