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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论丨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强化县域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推进点状供地,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为此,本人围绕“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主题开展了调研,深入5区9镇街13个基层单位、企业实地察看,并通过市直和各区6场调研座谈会,听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等方面意见建议。

高明区明城崇步农业园区。/图片资料

目前,我市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提质增效农村农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业“园区化”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资源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已创建1个国家级、1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全省率先全域推进52万亩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引入养殖规模在10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企业173家。持续纵深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农文旅融合发展,多形式、多业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较快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农村土地开发利用不平衡不充分、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矛盾仍突出、现代都市农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还不高等。

农村是佛山作为发达工业城市的稀缺资源,接下来,要更加重视处理好村民与土地的关系,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一是坚持农村农业优先发展,持续加大用地政策支持。要对照借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好经验,以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精美乡村为目标,不断探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供给水平,加大对现代农业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支持,持续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落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首先,推广建设用地“点状供地”。参照浙江省和广州市“点状供地”试点经验,加快完善实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点状供地制度,满足当地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与村民建立良好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次,进一步细化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范对设施农用地“农用”的标准,对服务于农业发展用途的用地应纳入设施农用地用途范围,积极助力佛山市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再次,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基础上,分类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第四,要在建设用地指标、存量用地盘活等方面予以支持,提升生态保护、水源保护地区、边远乡村、纯农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三是要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要强化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统筹谋划乡村建设和管养维护,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要用好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园等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优势特色农业向园区集中。要依托美丽田园、美丽渔场建设,鼓励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等新业态,促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文/吴成江,作者系2023新任市管干部培训班学员、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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