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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拟出台规划 划分养殖水域滩涂“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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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婷报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江河水域、港口、航道、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将划为禁止养殖区,禁养区内严禁一切水产养殖活动。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农业局获悉,该局起草的《佛山市顺德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规划》,顺德将对顺德养殖水域滩涂进行功能区划,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区”。其中,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港口、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全民所有的江河水域、航道等作为禁止养殖区。禁养区内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活动。

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禁养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区、镇两级政府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农民生产生活,同时加强渔政执法,查处禁养区内的违法养殖活动。

原标题:顺德拟出台规划,划分养殖水域滩涂“三区”

禁养区将全面清理水产养殖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