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出台《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佛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司法服务、能动司法、协同联动、基层治理、审判质效五个方面提出二十六条意见,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佛山在高质量发展上干出业绩、闯出新路。
精准司法服务
护航高质量制造业标杆发展
根据《意见》,佛山中院对关系制造业发展的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大产业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司法服务。 其中包括,主动靠前服务“双十园区”、54个万亩以上工业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努力实现每个园区都有法庭联络。重点加强千、万亿级产业集群司法服务,为巩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土地、环保、投资、合同、劳动等精准化司法服务。
为了改变产业形态,近年来佛山市持续努力进行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提出,各级法院需全面梳理各类多发涉制造业产业纠纷,发布风险防范指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如加强对优势产业、未来产业典型问题、前沿问题研究,推出“法智伴飞”项目,部署新兴产业纠纷动态监测“云图”,加强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金融法庭专业化审判“三优”样本,以深化建设禅城金融保险纠纷化解服务中心、顺德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为契机,推动金融纠纷一体化、一站式处理,建立“担保物权快实现”通道,提升金融债权实现效率。

禅城金融保险纠纷化解服务中心。/资料图片
积极能动司法
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佛山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根据《意见》,佛山中院出台优化全链条司法供给工作举措,开展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评价,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法院牵头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方面,佛山法院不断推出“依法护企更有力”新举措,培育、壮大、整合涉企纠纷预防和化解资源,探索商事纠纷调解市场化机制。如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暖企行动,为企业经营发展“把脉问诊”;坚持应帮尽帮,积极促成执行和解、提出修复申请;坚持应退尽退,细化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的条件,坚持应惩则惩,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另一方面,佛山法院公正高效审理“走出去”企业涉外民商事案件,发布“五外联动”中海外利益风险提示,推出“跨境纠纷一本通”服务,深化粤港澳商事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
强化协同联动
促进高质量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坚石之一。《意见》明确了佛山法院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妥善审理涉“三农”纠纷,加强具有地域特色和优势的水产、花卉、预制菜产业等专项司法保障,妥善处理乡村旅游休闲、数字农业、文体健康等农村新业态纠纷案件。
佛山法院送法进村居。/资料图片
如优化城乡司法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功能,推动普法宣传、联动化解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等司法资源下沉,做到既服务当地群众、又服务乡镇企业。助力绿美佛山生态建设,深化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改革,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服务保障北江、西江、西樵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云勇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
深入基层治理
提供高质量社会发展法治保障
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最前沿、最基层的重要窗口,也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推动基层法庭高质量发展的舞台。
《意见》提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形成以人民法庭、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市民受邀参观佛山中院,感受“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工作。/资料图片
不仅要提升诉讼服务便利度,加快推进“微法院”建设,试点开展民商事、行政案件“上诉案件网上立”和“律师调查令网上办”等一站式服务,打造“执行款项一键付”“退款退费及时办”等“民心工程”,还要推进“三治”诉源治理机制改革,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市、区、镇街、村居(社区)四级平安建设考评,广泛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深化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实现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覆盖率100%。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冷瑞雪 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