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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高明划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日,记者从高明区应急管理局获悉,高明已经划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并公布工贸行业及非煤矿山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要点。

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高明区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位于西江产业新城的某项目工地里,建筑工人在规范化施工。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洪海摄

其中,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至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当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将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开展分析研判,对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区应急局可提请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现场指挥部组织和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燃气安全使用情况。部门供图

当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高明区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各部门全力以赴开展前期处置、救援之余,还要及时将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并积极协助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响应机制体现了“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规范”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厘清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中应承担的权限职责,加强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区应急管理局接下来将加大对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升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的认知高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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