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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员无证上岗,南海一泳池被罚!市民请到正规场所游泳!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夏季来临,越来越多的市民将游泳作为夏季运动健身的第一选择,这也为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游泳池)带来火热。此时,救生员责任尤为重大,承担着保障游泳者生命安全最后一关的重任。

近日

南海就有一家泳池

不仅救生员数量不足

且现有的大部分救生员还无证上岗

基本案情如下

2023年6月14日,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桂城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对桂城街道的某室内泳池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营的两个游泳池所有泳道均在开放。游泳池旁公示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标有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救生员8人。现场检查发现只有4名穿着亮色救生员背心的人员。执法人员责令该场所立即改正,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6月29日,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复查,检查发现面积较小的游泳池无人游泳,面积较大的游泳池所有泳道均有客人游泳,游泳池边有4名穿着亮色救生员背心的人员。经调查询问,现场这4名救生人员中只有1人持有救生员证。

该场所经营期间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不足,经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责令该场所对经营期间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低于规定数量的行为予以立即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7月20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泳池救生员的“安全关”绝不能失守。根据规定,救生员是经营公共游泳场所必须配备的专业人员之一,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当至少配备3名救生员;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需增加1名救生员。救生员资格证书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督促区内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需守法依规经营,在经营期间需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温馨提示:

市民到达游泳场所后,首先要看该场所是否具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以及现场在岗救生员数量是否与许可证上核载数量相符、是否持证上岗,若在岗救生员不足,建议立即离场,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文/图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黄梦灵 通讯员 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