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松懈,强监管!里水开展暑假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规范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安全管理工作,7月19日,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联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行动,对辖区内机构进行排查并发出整改告知书。

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联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行动。
在广百广场和沙田中心广场,检查组随机抽查了8家培训机构,重点督查办学资质、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和规范经营四个方面问题,尤其关注是否存在各种顶风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象、是否存在使用合同不规范、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不符合资质等问题。

检查组向机构负责人通报违规情况,要求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
经检查,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整体情况良好,个别机构存在违规情况。检查组现场做好书面记录、拍照存档,并对机构负责人当面进行了通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培训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立查立改,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

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公示的办学资质证照进行检查。
为此,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向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发出告知,要求其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与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严格落实卫生、消防等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被占用或锁闭,使用和电器线路的敷设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规范聘请有资质的教师,落实好教职工人员培训。


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同时,倡议广大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以及缴纳培训费用时,应做到“三要”,即要选择正规机构、要认真阅读合同、要妥善保管单据;以及“三不要”,即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不要向筹设期的机构缴纳费用。

检查组查阅机构安全管理台账。
下阶段,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对违规机构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双减”政策有效落地,为学生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文/图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邓施恩
通讯员 里教宣 何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