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规 请发朋友圈检讨
©原创 2018-10-19 16:17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何江华报道:昨日,高明公安在荷香路与文华路交界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站,通过安排交通违法人员发自我检讨朋友圈集赞或现场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等形式,让交通违法人员养成自觉守法、文明出行的习惯,进一步宣传交通安全。


“我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被高明交警教育,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并集20个赞,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从自身做起,遵章守法,注意交通安全。”昨日,梁先生因逆向行驶被高明交警查处,原本以为要被罚款处理,没想到处理方式是发朋友圈检讨并集赞。

发布后,梁先生的该条朋友圈很快集满20个赞,还有评论提醒他注意遵守交通安全。“现在我意识到逆向行驶确实很危险,下次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梁先生对在场交警说。

如果当事人不想发朋友圈,还可以穿上反光衣,当起群众警官,交警手把手教指挥手势,现场参与交通违法劝导制止工作。接受教育后,当事人还会获得一张警示教育卡。如果两种教育方式都不接受,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接受罚款处理。


昨日,交通违法人员发自我检讨朋友圈集赞,宣传交通安全。/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高明公安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当事人的自我检讨和朋友圈传播,能够增强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还能以当事人作为反面教材,警醒其他交通参与者,拓宽交通安全宣传范围。

据介绍,为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高明公安交警部门从10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本次行动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通过多种处理形式,重点整治三轮车(包括人力三轮车、安装有动力辅助装置的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和残疾人三轮车)和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闯绿灯”、不依次排队通行,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高明交警部门共查处7类交通违法共386宗(其中现场查处290宗),暂扣车辆326辆(其中三轮车127辆、自行车15辆、其他车辆184辆),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站21个,现场教育交通违法行为人754人次。其中,交警在荷香路与文华路交界设置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站,共计现场教育196人,发放警示教育卡105张。

原标题:交通违规 请发朋友圈检讨

高明公安昨日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站,现场教育196人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