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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带娃”?佛山中院发布家庭教育指导案例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冷瑞雪报道:5月15日“国际家庭日”,佛山中院发布包括抚养权纠纷、健康权纠纷等不同类型的九个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多角度呈现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开展多元化、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助力家长“依法带娃”。

此前,佛山中院出台的《佛山法院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操作指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分类处理、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效果评估、跟踪回访、程序衔接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并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按照情形严重程度划分“绿、黄、橙、红”四种层级,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绿色层级对应普通离婚案件,法院须作出善意提醒引导;黄色层级对应未成年人父母情绪不当、教育经验不足等较轻微情节,法院可以通过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等作出引导性指导;橙色层级对应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父母拒绝、怠于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形,法院可以令状形式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要求其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红色层级对应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指使、纵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情形,法院可以民事裁定的形式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数据显示,自去年1月1日以来,佛山各级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2份,开展专门家庭教育指导158次,用温情、暖心之举,推动亲情关系修复。

附部分案例

案例1

“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体系 妥善化解抚养权纠纷

大文(化名)和小明(化名)是两兄弟。两人的父亲起诉离婚,母亲同意离婚,但要求大文和小明都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则要求各自直接抚养一名孩子。一审判决大文由母亲直接抚养,小明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不服,提起上诉,请求由其直接抚养小明。

【法院做法——家庭教育指导黄色层级】

本案审理过程中,父母均有直接抚养小明的强烈意愿,并都希望由对方直接抚养大文。大文知悉父母争抢小明而不愿抚养自己,加之其不想与小明分开,情绪十分低落。对此,佛山中院法官携手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从有利于两兄弟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经过庭前、庭中、庭后、判前4轮面对面指导,促使母亲接受了一审判决,并同意主动将小明送到父亲处。此外,两人达成共识,互相支持对方行使探望权,让两兄弟在父母家轮流共度节假日。

【典型意义】法院就审理中发现的父母关爱偏颇、孩子心理存在障碍、双方争抢其中一个孩子等问题,通过“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专业心理疏导,引导父母平等关爱孩子,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合法、妥善处理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纠纷。同时,法院及时给予离异家庭抚养、教育、关爱未成年子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守护未成年子女健康平安成长。

案例2

“双令”齐发 维护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但其父脾气火爆,常对小花拳打脚踢,小花生活处境堪忧。顺德区妇联和顺德法院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伸出援手,由顺德区妇联联系顺德区司法局委派律师协助小花准备申请材料,并以顺德区妇联的名义代小花向顺德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做法——家庭教育指导橙色层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顺德法院启动立案、听证、认证全链条绿色通道,组织顺德区妇联、小花及小花父亲举行三方听证,在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花父亲对小花实施家庭暴力。同时,考虑到小花的健康成长,法院还依法向小花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敦促其纠正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合理合法履行法定监护人义务。

【典型意义】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由受害人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等代为申请。本案正是法院依托与妇联、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共建,凝聚多方力量,主动为受害少女撑起“保护伞”,依法保障其人身安全,维护其健康成长,引导父母“依法上岗”,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典型案例。

案例3

制定专属治疗方案 指导犯错家长改过

阿武(化名) 与李某(化名)婚后育有一子一女,阿武作为父亲长期以打骂的方式教育子女。某日,阿武对其子进行打骂,致使儿子轻微伤。公安机关向阿武发出《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决定给予其告诫。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阿武离婚,并主张一双儿女的抚养权。

【法院做法——家庭教育指导橙色层级】

高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动与区妇联联合,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分别对父母和孩子进行了交谈,找到父母教育过程中产生不当教育行为的症结,联手制定专属治疗工作方案。经过心理干预治疗,阿武意识到家庭支离破碎的原因所在,也意识到自己错误的教育方式给儿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愿意积极配合挽救家庭和亲子关系。李某看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阿武转变较大,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给家庭一个重修旧好的机会。

【典型意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错误家庭教育观念,使得未成年子女被过度责罚的情形屡见不鲜,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不能简单粗暴地以武力代替。本案通过制定专属家庭治疗方案,让父母意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接受专业的家庭治疗,缓和夫妻关系,减少家庭矛盾,给孩子重新营造了良好的成长氛围。本案旨在让父母认识到正确进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醒广大父母自觉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严慈相济,给予孩子童年的安全感,让孩子在爱的目光里而非棍棒下远航。

案例4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关爱留守儿童

文女士(化名)与浦某(化名)在婚后育有一子(现不满三周岁)。因工作需要,平时文女士独自在高明区工作,将幼子托付予娘家照顾。由于夫妻俩工作地点相距较远,故夫妻俩周末才能相聚,也甚少时间关注和照顾远在文女士娘家的幼子。最终,因双方聚少离多,文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做法——家庭教育指导黄色层级】

高明法院通过调解高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关于财产、抚养等多项争议,并在庭审结束后迅速联合高明区妇联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宣讲。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并自愿签订了家庭教育承诺书。文女士表示,待工作稳定后将尽快将幼子接回身边共同生活。浦某也表示将经常探望儿子并定期与其视频聊天,关注幼子的成长。

【典型意义】留守儿童群体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父母的关爱陪伴及家庭教育的双重缺位,容易导致留守儿童的心理性格发展产生偏差,成长为“问题儿童”。本案中,高明法院着眼于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并乘家庭教育促进法之风,携手妇联向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父母充分认识在孩子成长路上充当“甩手掌柜”的危害,引导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合力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