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从我做起
5月是一年一度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为此,南方电网广东佛山供电局(简称“佛山供电局”)深化多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多措并举为佛山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什么是窃电?怎样辨别自己家里是否被窃电?发现有人破坏电力设施该如何举报?破坏供电设施设备会有哪些严重的后果和法律责任?针对这些疑问,每年佛山供电局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力设施保护宣讲活动,增强市民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另外,佛山供电局也邀请公安干警一同走入电力线路区域、重点路段、重要场所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行动,提高宣传的精准度。
近年来,随着市民认知程度的提升,因市民主动举报而破获的窃电案件也有所增加,反映出守护身边安全用电环境的概念已深入人心。
佛山供电局提醒广大市民,私自接线、改装电力设备的行为,将对自身及周围居民的用电安全造成潜在危险,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同时,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盗窃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嘉雯、通讯员何依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