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第二季度城市文明程度测评结果公布 高明排名第二

佛山日报讯 记者路帅报道:高明“创文”再获新佳绩。昨日,全市第二季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含未成年人)测评结果公布,高明位居佛山五区第二名。区文明办负责人表示,高明将保持创文热情不减,不断提高创建质量,确保创建常态长效。
为巩固全市创文工作成果,市创建办委托第三方于8月上旬开展了全市第二季度测评工作。
测评依据最新的国检内容和方法,采取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形式,从公益宣传、志愿服务、公共设施、行业管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6大方面测评,共考察了45类项目411个测评点,最终高明以86.65分的总成绩排名全市第二。
这份成绩来之不易,背后凝聚着区文明办、区直单位、各镇街和全体高明市民的共同努力。事实上,在第一季度的测评中,高明成绩并不理想,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公益广告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场所环境卫生较差等。
面对这种情况,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敏坚迅速组织区文明办和全区33个创文责任单位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订工作制度和措施,并召开全区创文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大的工作力度,在文明创建的各个方面落小落细落实,着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论英雄,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结果,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城市越来越文明。
随后,全区各责任单位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创文”工作部署和发动,针对存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由分管领导组织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创建质量,认真落实月巡查制度,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此外,区文明办也加强周巡查通报和督导整改制度落实力度,及时督促解决问题。
“下阶段高明将保持创文热情不减,不断提高创建质量,确保创建常态长效。”区文明办负责人表示,高明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保持创建工作热情不减,同时对标先进,不断提高创建质量。此外,高明还将落实各项制度,指导社区开展好各类创建活动,提高市民对创文工作的认识和文明素养,开启争创全国一流文明城市新征程。
原标题:佛山全市第二季度城市文明程度测评结果公布
高明排名全市第二
编辑|何欣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