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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收储危险废物?均安“散乱污”查处无商量!

佛山日报

日前,均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在天湖社区余某的租用地检查时发现,现场有多个油漆铁桶、化工塑料桶等,余某涉嫌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为。

执法现场

现场

据余某交代,其通过回收废旧铁桶、塑料桶,再进行压缩打包转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记载,油漆铁桶、化工塑料桶均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

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均安镇已依法立案查处,并委托第三方单位进一步鉴别确认,拟作进一步处理。

4月12日,均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联合综合执法办、应急办、消防、供电等部门,对违章搭建、无证经营的某磁材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强制停水电措施。

均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联合综合执法办、应急办、消防、供电等部门,对违章搭建、无证经营的某磁材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强制停水电措施。

均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联合综合执法办、应急办、消防、供电等部门,对违章搭建、无证经营的某磁材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强制停水电措施。

均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环境执法分类管理,对合法规范经营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积极整改完善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散乱污”依法严查严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做好环境管控和风险排除。

文/图 通讯员均安执法办 佛山日报记者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