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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镜头记录大美佛山,赢取万元现金大奖

珠江时报

“品味佛山·我为佛山旅游代言”短视频创作大赛火热来袭!从即日起到4月30日,用镜头记录大美佛山,即有机会赢取万元现金大奖。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佛山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品味佛山·我为佛山旅游代言”短视频创作大赛,欢迎广大短视频爱好者积极投稿,以短视频方式为佛山文旅“代言”,用镜头记录与展现佛山文旅之美。

参赛作品需贴合“品味佛山”主题,富有创意,与佛山人文、历史、美食、美景等文旅资源相关,画面优美,风格鲜明,引人入胜;视频开篇时必须用文字标注出“品味佛山·我为佛山旅游代言”。

拍摄题材可展现佛山的自然风光、岭南文化、非遗体验、美丽乡村、时尚购物、幸福生活、特色美食及特色产品,或者在佛山景区、景点展示个人才艺、团队风采、创意故事、游憩场景的片段,通过讲故事、探美景、寻美食、推产品等多角度自由创作,以出镜或不出镜的方式向全国推介佛山。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使用音频、音乐时,若未获得著作人授权,不得篡改歌词、曲调。作品短视频时长在1~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0MB;横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720、竖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1080,如有配字幕,字幕为简体中文,视频画面不带角标、台标、水印等各类标识;作品中出现的佛山景点、风情或美食等,需用字幕形式标注。

作品征集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30日,结果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参赛者将视频作品带话题#我为佛山旅游代言在抖音平台发布,并收藏此话题便可参与大赛。同一参赛者可提交多个作品,但获得奖项不超过2个。

赛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终评将邀请文旅专家、资深媒体人、视频专业人士等组成专家评审团,由专家评委根据入围作品的创意度、主题契合度、镜头语言、作品完整度、网络传播度等指标进行打分,评出“我为佛山旅游代言”短视频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另外,以作品创意度指标评出优秀创意作品奖,以网络传播度指标评出网络人气作品奖。获奖作品可将得到奖金、旅游大礼包的推广奖励,其中,特等奖的奖金高达20000元。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洪晓诗

通讯员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