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书19年后早已泛黄 禅城法官坚持执行获赞
©原创 2018-10-12 23:34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禅法宣报道:“近二十年的旧案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较好执行,我心中看到了谭法官的高尚职业情操……”近日,禅城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来自湖南长沙的感谢信,申请执行人李先生感谢并点赞执行员谭韬用心化解一起19年前的借贷纠纷案。

1997年10月10日,鲁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2.5万元,并写下借条,但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利率。同年11月,鲁某又向李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约定在1998年8月归还。但期限届满后,鲁某却没有还款,李某多次催收未果。

经禅城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鲁某支付给李某5.4万余元的欠款和利息。判决生效后,鲁某没有履行生效裁判,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1999年,禅城法院在执行李某与鲁某民间借贷案中,由于被执行人鲁某无财产而中止执行。

一晃19年过去,当初的一纸判决书早已变皱泛黄。今年,申请执行人李某因瘫痪在床,急需医疗费用。抱着试试的心情,该案由其儿子小李申请恢复执行,禅城法院执行局交由执行员谭韬负责案件执行工作。

经查控,谭韬发现被执行人鲁某名下无财产,原住地址已拆迁,无法查找到鲁某的下落。他仔细分析查询资料,利用执行系统逐个核查银行账户信息,根据信息上的电话辗转通知,终于联系上鲁某。

找到鲁某下落后,谭韬发现事情有些棘手。原来,鲁某也患病在身,名下无财产,靠儿媳接济。

面对这样的局面,谭韬从法、理、情多方面做鲁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多番谈心和劝解,鲁某对申请执行人深感内疚,决定在其有生之年尽快偿还债务。“我砸锅卖铁也要还上,人家都说我遇上好法官了。”鲁某对谭韬感激地说。

另一边,谭韬也将鲁某患病的状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联系双方做好协调工作,促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9月4日,鲁某赴长沙与申请执行人的儿子小李签订和解协议,以总额七万元完结案件,并于当日支付一万元,余款每月支付3000元,直至结清。

至此,历时19年的执行旧案在执行员的努力下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说实话,我与家人当时未抱有很大希望,只是怀着试试的心理去恢复执行。”小李直言,虽然与谭韬素不相识,却能从案件中感受到谭韬真挚的为民情怀,也看到了禅城法院高效的办案水平和一流的队伍形象。为表示感谢,小李近日还特地从湖南长沙寄了一幅锦旗和一封感谢信给谭韬。

编辑丨王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