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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遭遇房产转名手续难,三水公证处这样暖心破解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岑媛琳报道:想要完成村内房屋的转名手续,却因父母户籍底册年代久远,无法证明与其的亲子关系.....近日,三水市民禤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所幸,在三水公证处的帮助下,禤先生最终顺利完成转名手续。

三水公证人员下乡核实。通讯员供图.png

三水公证人员下乡核实。通讯员供图

据禤先生介绍,其母亲陈妹(化名)去世后遗有村屋一间。随后,禤先生向三水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然而,父亲禤大(化名)去世时未有户籍登记制度,无法提供死亡证明;陈妹与禤大生育七个子女,五子两女,因两名女儿嫁出较早,一名儿子早年移民国外,户籍底册并无该三名子女信息。

更错综复杂的是,禤大生前有两次婚姻,与第一任妻子麦某生育两名子女,陈妹系禤大第二任妻子,麦某所生两名子女自幼与陈妹、禤大共同生活,即陈妹还有两名与其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女,但因年代久远,户籍底册均无记载。这些客观问题的存在,导致禤先生无法顺利完成其村内房屋继承。无奈之下,禤先生向三水公证处求助。

了解该情况后,公证人员指引当事人提交父亲禤大的“神主牌”相片及该村禤氏族谱作为辅助证明材料,族谱中载有禤大一房有妻子陈妹及七名子女;同时,公证处派员下乡到该村实地访问调查,对禤大婚姻子女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实。最终,经过详细核查,证明了禤先生父母亲的具体情况,帮助其完成村内房屋转名手续。

三水公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上述案件相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为化解群众“取证难、办证难”的困扰,三水公证处主动作为,灵活借助宗祠文化对公证的价值作用解决群众实际需求。

例如,三水公证处设有外出服务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完成公证审核业务的走访、调查、核查等工作,而对于涉及农村的案件,经常会采取公证下乡核实的方式。在各村内往往会有一批“地熟、人熟、事熟”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村民,他们在村内有一定的声望和地位。三水公证处通过对这些乡贤进行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案件的事实。同时,公证处也将族谱、宗祠内的墓碑、神主牌等作为辅助材料运用于公证业务中,用以证明家庭成员的关系情况。

三水公证处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我国继承法,配偶、子女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为了确保每位合法继承人的权益,所以必须具备所有继承人的证明材料,才能开具公证证明。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供死亡证,办理继承的财产的凭证,例如房产方面,就需要房产证、土地证;如果是存款的,就需要银行存款记录、证明、存折等。最重要的是,能反映所有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户口本,或者人事档案。因为人事档案中,也会反映出亲属情况。未来,三水公证处也将持续优化“家事公证服务专窗”服务质量,“一站式”为群众解决家事公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