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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而后“立”! 禅城法院聚焦破产重组,护航高质量发展

佛山日报

2月17日,禅城法院举行破产法实务论坛。本次论坛围绕高质量发展,对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的司法困境与有效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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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破产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法律现象,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较于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更加容易陷入困境。通过破产重组,企业能够释放生产要素,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董硕指出,中小企业占到市场主体的大多数,提升其破产重组的水平,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体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现状:

破产重整程序运行不足

会上,作为本次会议的主讲人,佛山市审判业务专家丁保国对重整案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债务人对破产程序的认识不足,选择进行破产重整的企业较少,重整程序和模式有待优化,从而制约了破产重整程序的有效运行。究其原因,一是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二是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足、职业破产法律群体规模较小等现实因素影响。

对此,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指出,投资人面临的不确定风险也会影响重整进程,例如税费负担不明确、破产企业负债不可控、招募投资人公示时间短等等。

策略:

从破产程序优化和制度方面入手 因企施策

面对中小企业破产重组的困境,丁保国法官在对美、德、英、中四国破产法史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从重整的申请、重整管理模式选择、预重整制度适用探讨等11个方面提出应对策略。暨南大学副教授苏文卿充分肯定了丁保国法官提出的应对策略,并从债转股模式下的担保权冲突等三个方面分享了对于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思考。

佛山中院民五庭副庭长李慧分析了中小企业更易陷入困境的原因,包括管理不规范、投资不科学、融资渠道狭窄、竞争实力弱等。她指出,要因企施策,了解企业出现危机的原因是识别企业是否具备重整能力的重要依据。

“参与这次论坛使我获益良多,希望国家不断优化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能得到重整与喘息的机会。”禅城区政协委员麦国梁说。禅城区人大代表沈华忠则表示,近几年法院对破产案件审判的效率提高了很多,希望加大宣传,让更多企业了解破产重整,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禅城区港澳政协委员罗天爵认为本次论坛对香港企业家非常有意义,能够使其更加了解内地的司法环境,增强创业信心,对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展望:

聚焦破产审判前端 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

禅城法院副院长怀晓红表示,近五年来,法院审结各类破产案件575件,出清企业303家,化解不良债务近百亿元,处置破产财产近2.35亿元,有效发挥了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本次破产法实务论坛的举办,进一步宣传了破产法治文化,也为禅城法院下一步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禅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谋划推进佛山市禅城区企业纾困治理司法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在破产审判前端环节,探讨预重整、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的结合,大力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的移送,有效促进执源诉源治理,为辖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文/佛山日报记者余佳欣 通讯员刘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