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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正在公示!到2035年高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或将达212所

高明融媒体中心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下称《规划》)正在公示。规划至2035年,全区幼儿园和中小学达到212所,提供学位数21.36万个,通过完善设施配置标准、科学匹配教育需求和优化学校空间布局,切实提高教育水平和办学效益,满足高明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本次《规划》对象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等各学段教育设施,对学位千人指标、办学规模标准和服务半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其中,按照2035年全区常住人口65万人的规模,高明将在原有43所幼儿园的基础上,新改扩建至123所,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学位数4.62万个。中小学也在原有31所的基础上新改扩建至88所,包括小学52所、初中25所、高中11所,共提供学位数16.74万个。

特殊教育方面,高明区启慧学校班额将控制在14人/班以内,同时远期切合学位需求,对该校进行原地扩建,预计办学规模18个班,提供特殊教育学位144个。

《规划》还明确了各类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城镇开发边界内,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不得超过3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得超过500米,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000米。而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服务半径分别不大于 600 米、1000 米、2000 米。 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没有服务半径要求。

此外,各中小学可开发不多于两层地下室,地下室可设置停车库、设备用房、室内运动场馆等,但教学用房、宿舍等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教育设施用地应选址于安静、卫生、交通便利的地段,用地形状须规则。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布局应与城市和区域的特色文化和优势产业相匹配,其布局规划宜邻近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规划》还对用地保障、资金保障等进行明确规定,提出将对应规划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建议建立教育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实现资金专款专用。

据悉,本次《规划》是衔接高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目标到2025年,高明区各学段学位供给充足,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实现“建设基本达标,布局相对均衡,优质适度集聚”的目标。到2035年,高明区形成布局匀、质量优、效益高、特色显的现代教育设施体系,全区教育综合竞争力更上一个台阶,并以强有力的教育支撑助力高明建设大湾区高品质生态人文宜居之城。

《规划》公示时间从11月25起至12月24日(共30天)。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向高明区教育局提出和反馈,联系电话:0757-88239220,电子邮箱:2298800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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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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