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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报秒批秒到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启动申报,12月31日截止

佛山日报

11月28日,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正式面向社会启动申报。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企业和个人可实现项目补助“秒报、秒批、秒付”。

本次补助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2017—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其中,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第二类是2019—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投资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同样自项目建成的次月起,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

申报期内,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或电脑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根据投资者类型选择“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个人)”专题或“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企业)”专题,核对并确认申领主体、发电量、补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声明,即可提交。申领成功后,补助资金将秒付至申报表上填报的银行账户。

若申报人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可根据投资者类型选择“(申诉)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个人)”专题或“(申诉)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企业)”专题进行在线申诉。此外,若需现场咨询和申报指导,申请人还可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获得帮助。

个人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2月31日(上午8:30—下午5:30);工商业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12月31日(上午8:30—下午5:30)。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文件的最新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申报页面(手机截图)。/受访方供图


文/佛山日报记者王韬量 通讯员禅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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