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佛山日报讯 通讯员佛任宣 记者黄碧云报道:9月26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郑海涛同志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李灿同志的佛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陈新文同志的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黄海同志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灿同志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徐觅浔同志为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新文同志为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伍慧英同志为佛山市商务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