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广东、浙江、山东、江西、湖北、辽宁、广西7个省(自治区)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通知》从加快实施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先行先试、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等方面,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先导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导区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广东、浙江、山东、江西、湖北、辽宁、广西7个省(自治区)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通知》从加快实施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先行先试、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等方面,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先导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导区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