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高明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下项目可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2-08-16 20:58

高明区进一步简化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及自主验收方式。从今(16日)往后,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可免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亦不用再组织技术评审。

根据区住建水利局公布信息,本次精简着重节省企业办事成本,提升企业办事效率。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为例,过去,不论项目大小,企业动工前都需要编撰厚厚一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还要组织5名专家开展技术评审。

而新规定明确,只有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只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1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万立方米的,更可免除相关审批,企业办事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与此同时,新规定还明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只需从广东省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同意意见,就能完成相关流程,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只进行程序性审查,企业办事成本相较以前也有大幅度提升。

验收方面,新规定提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只需提交佛山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以及公示情况就能完成验收,不再需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验收报告。

高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前,项目不分大小都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新规定紧盯企业痛点,着力改善企业办事体验,节省办事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简化流程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该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在编制相关报告时候,同样要提供项目概况、相关图纸等基本信息,并承诺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监管部门则会扛起责任,靠前监督服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担当作为。

接下来,区住建水利局将主动对接企业,上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管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合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未批先建,因补办手续而耽误企业投产经营,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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