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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载两人发生事故受伤,敲响暑期交通安全警钟!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杜达雄 通讯员何海萍报道:每逢假期,未成年人出行明显增加,一些家长疏于监护放任孩子驾驶摩托车穿街走巷,不仅影响公共交通安全,也给孩子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日前,在顺德北滘就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与小汽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受伤。当日15时12分许,在北滘君岭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前方正在左转弯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马某及其搭载的两名乘客受伤。接报后,北滘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伤者送至医院治疗。

据了解,摩托车驾驶员马某今年17岁,当天偷开家里的摩托车,搭载17岁的黎某和16岁的罗某(3人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外出,途经君岭路某小区门口,遇上前方正在左转小区由梁某驾驶的小汽车,由于摩托车车速过快,3人在惯性的作用下,和摩托车一起“前空翻”摔倒在地,导致3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治疗,目前3人已康复。

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马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驾驶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行驶时未保持安全车速;驾驶摩托车时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汽车驾驶员梁某驾驶机动车在左转弯时,没有遵守《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GA/T1773.1-2021)的行车观察要求,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的青少年不能骑电动车,而年满18岁的青少年没有考取驾驶证也不能驾驶机动车,因为未成年人未经过专业驾驶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旦遇险很难作出正确判断和采取正确措施,易发生事故甚至酿成悲剧。

交警提醒:假期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家长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言传身教,对孩子加强管教,主动约束和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