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历史文化大讲堂|带您认识佛山先贤庞弼唐第七讲



上一讲中,岭南文化学者,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员、佛山历史文化丛书学术委员戢斗勇为您解读了“庞青天为官爱民如子”,讲述庞嵩在应天府以及云南曲靖知府任职时,勉廉政、秉公断案、救民于水火。本期他将带您了解“庞嵩编撰《南京刑部志》”,该书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较高地位,他出于什么原因编撰此书呢?
戢斗勇谈到,庞嵩为官,不仅秉承了儒家德治的思想,也很重视法治。他在应天府救灾,便以印簿明细账目,防止堡甲长侵吞赈灾银两;严加审查免于税赋的家庭和人口,对冒领者严刑整治,改变对官户的税赋全额优免待遇为半额。
庞嵩46岁升调南京刑部,他断案撰史,公正严明,他在刑部看见许多官吏不熟悉法律,处理案件极不规范,甚至滥用法律营私,十分痛恨,力图改革旧弊。他刊刻法律和狱制,让刑部官员学习并能熟悉运用,还将相关律制挂牌公示在办公场所,方便前来办事的老百姓阅知和监督。
庞嵩在法治建设方面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是他编撰了《南京刑部志》(亦称《刑曹志》)。庞嵩深感修志具有存史、资治与教化三大功能,官吏在查阅《南京刑部志》时有所借鉴,也可促使官吏成为良吏。
南京刑部尚书陶尚德委托山东清吏司郎中庞嵩,集三十余人三个月不出门,完成了全书四卷的编撰。庞嵩在《南京刑部志总叙》中说明了刑法是国家的宪章,重要性十分明确。
《南京刑部志》与两京其他史志体不同,内容结构简明清晰,不仅南京刑部尚书陶尚德赞赏,朝廷和各部皆认可,万斯同《明史》“时议称之”。第二年,50岁的庞嵩由陶尚德推荐,升任云南曲靖知府(从四品)。
图文、视频/佛山历史文化丛书编委会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