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成功受理全市首宗“市域通办”法律援助申请!“就近办”更便民
近日,顺德区伦教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功受理佛山市首宗“市域通办”法律援助申请。据悉,自今年4月市域通办机制出台后,顺德区法律援助处主动作为,在服务窗口张贴“市域通办”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跟进,并结合顺德实施的法律援助申请“区镇通办”,打造更便民的顺德版“市域通办”。
2022年6月1日,王某等6人来到伦教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窗口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经工作人员了解,王某等人均系王某某的法定继承人,王某某已亡故,现在他们想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确认王某某与佛山某公司的劳动关系,希望获得法律援助。
经进一步了解,佛山某公司的注册地是在南海区,结合王某某的实际工作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王某等人原本应到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但是,按照今年4月实行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王某等人可以通过市域通办机制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现场,工作人员审阅了来访人提供的资料,初步判断来访人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后主动、详细地向王某等人解释了市域通办机制的相关规定,说明可以通过伦教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南海区法律援助处递交法律援助申请。
随后,伦教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收取申请材料,并根据市域通办工作协作机制,及时与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就案件情况进行沟通后,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转交至南海区法律援助处。6月7日,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对该宗移交的法援申请完成审批,指派了律师进入办理环节。
这是佛山市首宗“市域通办”法律援助申请。据悉,今年4月市域通办机制出台之初,顺德区法律援助处主动作为,组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市域通办的各项要求;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前台服务窗口统一公开张贴“市域通办”工作制度,做好引导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跟进此项工作;建立区镇之间、区级之间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联系机制;结合我区实施的法律援助申请“区镇通办”,打造更贴近群众、更便民的顺德版“市域通办”。
顺德区法律援助处提醒:只要纠纷发生在佛山,需要法律援助,顺德市民都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向区法律援助处或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实现就近办理。

顺德区法律援助点一览表。
文/珠江商报记者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