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尾鱼苗欢跃德胜河!顺德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6月1日,“保护渔业资源 建设生态顺德”顺德区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顺德金凤凰广场举行。本次活动放流鱼苗以四大家鱼、鲮鱼、广东鲂等为主,共计放流鱼苗近150万尾。

6月1日,“保护渔业资源 建设生态顺德”顺德区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举行。顺德区农业农村局供图
水生生物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资源,是水域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推动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水域生态修复,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顺德区委、区政府“以水兴城”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坚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在这个江河鱼类繁殖季节增殖放流,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放流鱼苗的成活率,更有利于江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修复,对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6月1日,“保护渔业资源 建设生态顺德”顺德区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举行。顺德区农业农村局供图
顺德区从1983年起,连续39年积极采取增殖放流等多种措施,不断增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此外,水产养殖业已成为顺德的农业支柱产业之一。顺德区现有池塘约15万亩,淡水养殖年产量逾30万吨,产值近80亿元,占全区农业总产值近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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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按照以上规定要求,增殖放流的物种应当是原生种,改良种(包括选育种、杂交种和其他技术手段获得的品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均不适宜进行增殖放流。常见的不适宜放流的物种有:红耳彩龟(巴西龟)、牛蛙、革胡子鲶、短盖巨脂鲤(淡水白鲳)、红腹锯鲑脂鲤(食人鲳)、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大瓶螺(福寿螺)、下口鲇(清道夫)、罗非鱼、雀鳝、食蚊鱼、露斯塔野鲮(泰鲮)、镜鲤、鳄龟、凤眼莲(水葫芦)、苏氏圆腹鱼芒(淡水白鲨)、虹鳟、大口黑鲈(加州鲈)、眼斑拟石首鱼(美国红鱼)、斑点叉尾鮰(沟鲇)、匙吻鲟(鸭嘴鱼)、杂交鲟、太阳鱼等。希望广大市民避免将上述物种进行放生,否则好心办坏事,可能会对本地物种的生存造成极大的威胁。
2、关于珠江禁渔期:珠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此期间,顺德区管辖的2300多公里水域(含内河涌)全面实施禁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文/佛山日报记者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