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尾鱼苗欢跃德胜河!顺德举行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珠江商报讯 记者邵姮 何冠洪摄影报道:6月1日上午,“保护渔业资源 建设生态顺德”顺德区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顺德金凤凰广场举行,150万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鲮鱼、广东鲂等鱼苗欢快跃入德胜河,为水生态环境注入新活力。

此次放流活动由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指导,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广东省渔政总队顺德大队主办,放流鱼苗种类以四大家鱼、鲮鱼、广东鲂等为主。
“水生生物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资源,是水域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德区委常委吴楷钊表示,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推动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水域生态修复,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顺德区委区政府“以水兴城”战略部署,配合珠江流域禁渔工作,依法履行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职责、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

坚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在这个江河鱼类繁殖季节增殖放流,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放流鱼苗的成活率,更有利于江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修复,对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德胜河生态环境优越,增殖放流活动不仅能够维护河流的生物多样性,还能补充水域水生物种群数量,改善水质,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好事。”家住顺德新城区的罗先生说。

事实上,顺德从1983年起,已连续39年积极采取增殖放流等多种措施,不断增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同时,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全区上下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已成为顺德的农业支柱产业之一。顺德区现有池塘约15万亩,淡水养殖年产量逾30万吨,产值近80亿元,占全区农业总产值近七成。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农业农村部门还将继续以休渔期为契机,一方面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大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宣传,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方式,以实际行动切实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以高水平的生态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为顺德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知多D
1.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按照以上规定要求,增殖放流的物种应当是原生种,改良种(包括选育种、杂交种和其它技术手段获得的品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均不适宜进行增殖放流。常见的不适宜放流的物种有:红耳彩龟(巴西龟)、牛蛙、革胡子鲶、短盖巨脂鲤(淡水白鲳)、红腹锯鲑脂鲤(食人鲳)、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大瓶螺(福寿螺)、下口鲇(清道夫)、罗非鱼、雀鳝、食蚊鱼、露斯塔野鲮(泰鲮)、镜鲤、鳄龟、凤眼莲(水葫芦)、苏氏圆腹鱼芒(淡水白鲨)、虹鳟、大口黑鲈(加州鲈)、眼斑拟石首鱼(美国红鱼)、斑点叉尾鮰(沟鲇)、匙吻鲟(鸭嘴鱼)、杂交鲟、太阳鱼等。希望广大市民避免将上述物种进行放生,否则好心办坏事,可能会对本地物种的生存造成极大的威胁。
2.关于珠江禁渔期:珠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此期间,我区管辖的2300多公里水域(含内河涌)全面实施禁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