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信访,共享共建美好淼城④|推诿、敷衍、拖延办理信访事项将被严肃处理,市民发现这些行为可及时上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方如报道: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部门的信访工作如何进行监督?三水区将如何落实《条例》?4月28日,佛山日报记者将为广大市民梳理《条例》,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信访工作如何进行监督?《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其中包括: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
如何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三水区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信访局将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在健全体制机制方面,区信访局将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导,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强化问题导向,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此外,三水区信访部门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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