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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佛山拟出新政!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吕金生报道:4月6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佛山将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征求意见稿》提出,佛山强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策落实,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

佛山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征求意见稿》提到,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相关企业应严格落实《央企、省属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相关信息同步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嵌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对于使用评定分离办法的,招标人应对定标候选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的企业为中标人。

佛山拟强化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信用管理和考核,在本部门诚信管理办法中提高企业的纳税贡献、产值贡献、业绩、获奖、抢险救灾援建等评价因素的分值比例和加分幅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评价模型,将履约评价、服务响应度、纳税贡献、产值贡献、优质奖项等因素纳入评价范畴。

佛山将积极推广联合体投标模式。《征求意见稿》提出,佛山鼓励各级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在招标时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外地优秀企业与本地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推动中标企业在本地纳统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