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获悉,石湾一建筑工地因到期未支付农民工工资,工地工程项目总包方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进行信用公示。目前该工地拖欠的812万余元工资已全部支付。
一工地拖欠工资被处罚
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2021年末之际,辖区一工地工程项目总包方以各种借口拖欠工地168名工人2021年3月至12月的812万余元工资。
针对调查结果,2021年12月31日,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对工程项目总包方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2022年1月10日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截至2022年1月11日,工地总包方仅支付工人工资370万元,剩余87人的442万余元工人工资未支付。
“针对总包方逾期未整改的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办约谈了项目甲方、总包负责人,再次宣讲相关法律相关规定,监督项目甲方、总包方双方确实解决农民工的欠薪问题。”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项目总包方拒不改正拖欠工资的行为,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执法部门督促之下,截至2022年1月26日,工地总包方已全部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缴交罚款。
创建“基本不欠薪街道”
今年,石湾镇街道将开展“基本不欠薪街道”创建工作,劳动监察部门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欠薪行为“露头就打”,全力为劳动者保“薪”护航。
一方面,石湾将启动“基本不欠薪商圈”“基本不欠薪工地项目”“基本不欠薪园区”等创建活动,完善欠薪预警防控体系、建立楼宇商圈承租单位欠薪预警工作联动机制、优化欠薪案件快速查处等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石湾将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网格、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管理,开展不少于6次专项监察行动。以“基本不欠薪项目”创建为抓手,加强建设项目“两制一金”制度的落实,实现在建工地人员劳动关系清、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的“六清”目标,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能力。
同时,石湾将综合企业管理规范水平、近两年举报投诉量等标准,把街道企业和在建工地列为ABC三级管理,将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和建设工地列为A级巡查对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把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对拖欠工资报酬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肃处置,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发生欠薪报警的建设工地,函送住建部门进行诚信扣分处理。发现一单严格处理一单,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不要欠”的良好氛围。
此外,对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极端事件的企业,将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失信企业,将相关负责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进行联合惩戒。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栋 通讯员蔡智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