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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顺德,便利店也能买药!顺德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佛山日报

3月28日,顺德首张面向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许可证》在乐从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窗口发出,获批者为“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旗下个体经营的连锁便利店,这标志着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在顺德区顺利落地,顺德市民可24小时在试点的便利店购买到常用的乙类非处方药。

从递交申请资料到核准出证不到1小时

据悉,乙类非处方药是指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但仍须持药品许可证方可经营,而办理药品许可证涉及经营场所用途、执业药师等注册资质的要求,对普通企业尤其是个体工商户来说仍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加上目前24小时营业的药店相对较少,公众夜间日常急需用药的便利还未得到真正满足。

对此,广东省药监部门自2022年3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两年的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由属于同一集团管理的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同时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落地生效,持续加强乙类非处方药零售环节管控,积极配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两家符合申办条件的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被确定为改革试点企业。

图为邹先生领取相关证照。/通讯员供图

市民邹先生在乐从经营一家美宜佳连锁便利店,获悉新政策后便前来办理便利店增加“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的业务。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马上对资料进行书面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并当场发放“一照通”营业执照并赋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许可资质。

从递交申请资料到核准出证总共不到1小时,申请人邹先生点赞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服务:“一听到便利店可以申请卖药,我第一时间赶过来提交申请材料。没想到我是顺德区第一个吃螃蟹的便利店,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准予了许可,太方便快捷了!”

这是全区首家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试点企业。便利店将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并只能接受连锁总部统一配送或连锁总部委托配送的药品,不得自行采购药品进行销售,规范药品来源,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市民可从便利店买到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还有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市民24小时日常应急用药的多元化需求将逐步得到满足。

下一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将在不放松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将利民便民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有序推进辖区内符合申办条件的连锁便利店领取药品许可证。

以实际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

此次,顺德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也是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以实际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小切口”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顺德区在企业开办便利度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继续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企业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目前,顺德市场主体总量已经突破32万大关。

同时,据分析,在2021年,顺德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1969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65%,日均新登记市场主体288户(节假日除外),创历史新高;相比2017年,日均新登记数已实现翻一番。上述均显示出顺德市场主体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复苏、蓬勃发展的势头,也体现了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结出硕果。

图为市民在办理相关业务。/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全区通办’、‘跨城通办’等政策出台落地,让我们在家门口的商事登记窗口就能‘通办’,不用来回折腾,大大节省了经济和时间成本。”佛山市恒铪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办证越来越方便,说明政府在花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也让市民有了更好的办证体验。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展望2022年,顺德区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使用效率,推动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倾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大力扶持“个转企”“小升规”,建立联动机制,聚焦重点行业、区域,精准扶持,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强化“证照联办、一照通行”创新改革,在目前已实施的“一照通行”基础上,争取开通更多“一件事”套餐主题,做好证照办理一条龙服务。

知多D——办理所需的材料

(一)《药品零售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连锁总部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拟设立连

锁门店的营业执照(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

(三)拟设立连锁门店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

(四)与连锁总部签订符合“七统一”要求的质量合作

协议以及连锁总部法人出具的许可办理授权书(直营门店除外)。

(五)连锁门店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到连

锁总部)、连锁总部任命书。药品销售员已取得药品监督管部门考核合格凭证(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过渡期内药品销售员由连锁总部的药学人员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替代,应当提交具备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连锁门店申请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承诺书。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通讯员杨扬、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