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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市民,便利店能买到药了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卢洁敏报道:3月28日上午,顺德首张面向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许可证》在乐从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窗口发出。这标志着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在顺德区落地,市民可24小时在试点的便利店购买到常用的乙类非处方药。

顺德首张面向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许可证》发出。/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这张许可证的获批者为“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旗下个体经营的连锁便利店。该店店主邹先生表示,获悉新政策后,便前来办理便利店“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新增业务。

当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马上对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并当场给邹先生发放“一照通”营业执照并赋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许可资质。

邹先生对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服务不吝点赞,从递交申请资料到核准出证整个过程,花费不到1小时。他经营的便利店也成为顺德区首家具备乙类非处方药许可资质的便利店。

邹先生表示,他经营的便利店将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并只能接受连锁总部统一配送或连锁总部委托配送的药品,不得自行采购药品进行销售,从而规范药品来源,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市民可从便利店买到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还有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以满足市民24小时日常应急用药的多元化需求。

自今年3月15日起,广东省药监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两年的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由属于同一集团管理的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同时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落地生效,持续加强乙类非处方药零售环节管控。

而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和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符合申办条件,是全区首家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试点企业。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方面表示,接下来将在不放松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将利民便民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有序推进辖区内符合申办条件的连锁便利店领取药品许可证,积极配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药品零售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连锁总部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拟设立连

锁门店的营业执照(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

(三)拟设立连锁门店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

(四)与连锁总部签订符合“七统一”要求的质量合作协议以及连锁总部法人出具的许可办理授权书(直营门店除外)。

(五)连锁门店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到连锁总部)、连锁总部任命书。药品销售员已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凭证(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过渡期内药品销售员由连锁总部的药学人员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替代,应当提交具备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连锁门店申请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