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金额超239万元!佛山“春雷”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佛山日报讯 记者阮凤娟 通讯员佛市监报道:为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1月15日至3月15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执法“春雷”行动,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行动以来,佛山市场监管全系统共出动28208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19455个次,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联合执法5694次,立案616宗,结案300宗,罚没239.50万元,关停整改零售药店130家。对大型商超、网红餐饮等企业执行防疫措施不力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20宗。
其中,立案查处无合法来源冷冻食品案件120宗、药品医疗器械案件23宗、非法制售防护产品案件16宗、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2宗、价格违法案件106宗,其他包含涉及“冷库通”录入问题的案件349宗。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特别是要持续加强冷冻食品以及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新典型案例
案例一:
广东某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22年3月2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广东某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口罩生产作业,现场有医用口罩。经初步核查,当事人进行生产作业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现场共查获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成品医用口罩共83720个,半成品医用口罩32280个。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该局予以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佛山市禅城区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2年1月15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佛山市禅城区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厨房生肉冷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冷库存放有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的牛仔骨(5箱)和牛腩(4箱、包装上标示有“URUGUAY”字样),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两种产品的购进票据及“一单三证”资料。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牛仔骨和牛腩采取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明,当事人使用上述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制作菜肴的销售价格合计2858.3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858.3元;二、没收违法经营的牛仔骨和牛腩;三、罚款30000元。罚没款共计32858.3元。
案例三:
侯某跨境传销案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侯某跨境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省、市、区和街镇四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积极联合佛山市公安局、广州海关缉私局、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取证工作。经核实,当事人为谋取非法利润,从2014年开始长期从事婕斯公司的传销活动,其具有婕斯公司级别较高的钻石会员等级,其发展的下线团队多达2276人,违法行为影响人员众多;其团队2014年—2019年购买的婕斯公司保健食品等产品合计18679795.08美元。
当前因疫情影响导致实体经济经营困难,而有着巨额利润诱惑的网络传销以及变相传销行为却挂着新型电子商务等名头屡禁不止,鉴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配合调查等从重处罚的情节,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从重作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佛山市某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2022年3月1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的佛山市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货架上发现2盒待销的处方药氯芬黄敏片(产品批号:1201205,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该药品外包装未标示“OTC”。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了当事人提供上述批号氯芬黄敏片的进货单据,上述记录显示当事人购进5盒上述批号的氯芬黄敏片,已销售3盒。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3盒氯芬黄敏片的消费者处方。
经查明,当事人2021年12月3日从广州市济帆药业有限公司购进5盒上述批号氯芬黄敏片,截至2022年3月1日我局现场检查时,上述批号氯芬黄敏片已售出3盒。当事人未向购买上述3盒氯芬黄敏片的消费者索取相关处方,无法提供销售上述3盒氯芬黄敏片的处方,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禅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于30天内改正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以及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佛山市三水区某便利店未经备案经营医用口罩并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2022年2月23日,三水区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佛山市三水区某便利店现场检查,现场共发现有四种不同类型的口罩,所有口罩的外包装上均无任何标识,当事人在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资质及合格证明文件,经清点共有无产品标识口罩163个,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口罩进行了查封。经查实,当事人以网购方式共购进医用口罩和普通口罩(无产品标识)并进行售卖,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资质及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无产品标识的限期使用产品和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违法行为。
2022年3月11日,三水区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无产品标识的口罩及医用口罩,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533.7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佛山市顺德区某寿司餐饮服务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及未按要求进行冷库通进货录入记录案
2022年3月8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职责对佛山市顺德区某寿司餐饮服务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厨房内的冰箱内有1箱“进口冻虾”,现场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进口冻虾”食材的进货查验记录及冷库通进货录入记录。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及未按要求进行冷库通进货录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