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美消费者“扫雷”,顺德卫监所开展医美专项监督
珠江商报 2022-03-15 15:57

珠江商报讯 记者吴小镛报道: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顺德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医疗美容专科医院和专科门诊部开展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用行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监督员开展现场检查。

在现场,卫生监督员通过检查场所和设备、查阅门诊日志和病历、询问经营者和卫生技术人员、核对医疗器械和耗材资料等方式,对医疗美容活动、医务人员资质、医疗文书书写等情况深入检查。

行动中,卫生监督员发现个别医疗美容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医疗机构资质问题(如门诊部开展隆乳术等整形外科三级以上手术,未取得医学影像科资质开展心电诊断等)、人员资质问题(如医师从事本专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病历书写问题(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及时书写手术记录,未按规定在有关病历材料上签名)等行为,卫生监督员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对6家涉嫌违法单位拟立案进一步查处。

卫生监督员开展现场检查。

顺德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各类医美消费项目及产品,选择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美机构进行消费,以进一步降低消费风险。为加强自身保障,消费者还应注意警惕“美丽陷阱”,明白到医美≠美容;清楚知晓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生必须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消费前必须认真核对实施医疗美容医生的资质材料;接受医疗美容项目服务应保留好病历资料、收费单据或支付记录,一旦出现纠纷,这将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证据。

顺德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将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提醒:这些“美丽陷阱”,消费者要警惕!

1. 医美=美容?NO!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譬如:肉毒素注射、玻尿酸注射、激光脱毛等项目,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

消费者切不可光顾那些只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甚至是为躲避监管而移师酒店内或上门服务实施医疗美容的机构。

市场快速发展,新概念、新项目层出不穷,“皮秒”“超声刀”“热玛吉”“水光针”“冰点脱毛”“光子嫩肤”等等新项目都属于医疗美容。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不少医疗美容机构是由美容咨询师等非卫技人员向顾客介绍医疗美容项目,消费者务必要注意在签订《知情同意书》时候要确认对方身份,若非执业医师并没有签名,应警惕该机构的规范性存在很大疑问。

2. 不具资质实施服务?NO!

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生必须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要具备该项资格,不单需要对方提供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还需要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譬如,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人员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此外还需要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

个别机构雇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为消费者实施医美服务,消费者必须打醒十二分精神,要求机构出示并认真核对实施医疗美容医生的资质材料,切莫被所谓“专家教授名誉”或“权威机构认证”等子虚乌有的虚假宣传所蒙蔽,大家也可以通过网上登录“佛山市医疗服务信用信息平台”(https://health.wjj.foshan.gov.cn/fsmiip/)等途径查询有关医生资质信息。

3. 随意填写病历?NO!

接受医疗美容项目服务应保留好病历资料、收费单据或支付记录,一旦出现纠纷,这些都将是消费者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证据。

同时,也提醒有关经营者和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甚至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卫生监督机构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