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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国土部门拟更新工作程序 打通“三旧”改造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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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三旧”改造,往往要牵扯到多个权利主体的利益协调,工作推进缓慢。为破除这种怪象,高明区拟出台新的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改造实施主体确认工作程序,打通“三旧”改造梗阻。


根据区国土部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涉及多个权利主体,且各权利主体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后,统一交由单一主体实施的“三旧”改造项目,适用此工作程序。按照程序,如果权利主体在规定时间内能够自行协商一致,确定同一意向实施市场主体的,即可由意向实施市场主体向区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如果各权利主体无法达成统一意向、选定单一实施市场主体的,则可申请由区主管部门组织镇街相关部门和权利主体,一起编制项目引进意向实施主体方案后,经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出项目意向实施主体,再由该主体向区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这个程序看着复杂,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区“三旧”改造办相关负责人举例解释,假设高明某个旧工业片区被列入了年度“三旧”改造计划,则位于这个单元规划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都属于权利主体。要对这个片区进行改造,首先就需要这些企业用地的所有者共同协商,选出一个意向实施市场主体,以平衡单元规划内某些地块因为被规划为公园、学校等公共资源而造成的所有人利益损失。

“大家都知道,自己的地块如果规划为住宅小区,收益就大,而规划为绿地公园,收益就小。”上述负责人说,“过去在政府不介入的情况下,各个权利主体往往协商了好多轮也没法确定单一实施市场主体,从而拖延了整个片区改造进度。”

新的工作程序打破了过去自行改造政府不介入的惯例,提出规定时间内如果各权利主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政府可以作为协调者,统一收集各权利主体(也即工厂老板们)的意见后,经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单一的项目意向实施主体,从而推动全区的城市更新工作。

目前,该份工作程序正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登录高明区政府网,到“工作机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栏目下进行查阅。

原标题:更新工作程序 打通改造梗阻

高明区国土部门拟出台新的“三旧”改造实施主体确认工作流程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