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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万!15日起,顺德汽车销售企业可申请扩大销售规模奖励资金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余娜报道:3月9日,记者从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获悉,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奖励资金申报系统自3月15日开放。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可于4月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申领奖励资金,最高奖励100万元。

为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法人主动开展各类活动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扩大销售规模,拉动汽车消费的增长,佛山去年8月出台《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对汽车销售企业扩大汽车销售规模进行奖励。

据悉,资金申领采取线上“秒报秒批秒付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在线申请,全程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汽车销售企业自3月15日起,通过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完成实名注册、对公银行账户信息核验并登录后,进入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资金申领入口。点击申领后,在系统弹出奖励资金申报界面对申报企业的主体信息,2020、2021年度销售额信息,销售额增长率信息,系统自动匹配的奖励类型及奖励金额信息等进行确认,企业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信息真实性承诺,即可提交申领。申领成功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企业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线申诉。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企业仅可选择其中的一项扶持类型进行申报):

2021年全年一手车销售额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7%(含)-10%,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15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20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2021年销售额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0%(含)-15%,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5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35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2021年销售额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5%(含)及以上,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70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支持新设立汽车销售企业做大做强。

2020年、2021年在我市新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2021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0万元;销售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