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顺德妇联一向关注妇女、儿童和家庭,深入践行“顺德娘家·全情为她”理念,推动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今日是第112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区妇联、维权服务站联合区普法办,将通过本期专刊,以案说法,从法律和心理学角度向读者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案例
孩子缺乏关爱,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纠正家长失职行为
梁某和吴某原为夫妻,育有一女儿小茜(9岁),二人在2018年协议离婚后,约定孩子由母亲梁某抚养,父亲吴某每月支付抚养费。梁某再婚后与现任丈夫育有一个儿子(2岁),并带着女儿一起搬到新家。由于忙于工作和照顾小儿子,梁某对小茜缺少陪伴和教育,吴某得知后,通过托管的方式聘请邻居阿姨抚养照顾小茜,偶尔晚上去看望。自此,小茜一直与邻居居住,母亲只是周末把她接回家,较少关心她的学习和生活。
时间久了,小茜性格变得很孤僻,在学校不参与集体活动,也不与人交流,甚至有自残行为。老师发现后,经多次沟通疏导,小茜终于说出了心底话: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得不到父母的爱,每天都不开心。
2020年8月,吴某将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鉴于小茜希望继续与母亲生活,梁某也表示今后会好好照顾,法院最终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梁某继续履行监护责任,但对其失职行为应依法予以纠正。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对失职监护人梁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一年。
律师点评
夫妻虽离异,仍应依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洁滢、廖梓灏:
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则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并应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在“第二章家庭责任”中大篇幅地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实施家庭教育提供了具体的指引和规范,如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第2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第2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上述法律规定,均旨在规范家长正确地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以在全社会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根据上述规定,梁某与吴某虽已离婚,但并不影响其对小茜履行法定抚养义务,除应保障小茜的物质生活外,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还应依法承担对小茜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
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8条还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心理专家点评
增加亲子间的沟通和支持,降低离异对孩子的影响
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彭婷博士:
对儿童的忽视,指的是抚养者长期忽略儿童发展的基本需要,包括情感需求、教育需求、身体/监督需求。父母的长期忽视,会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产生有害影响:情感上,儿童容易感到孤独、恐惧,缺乏安全感,人际关系上,难以与人建立正常的亲密关系,并且更有可能产生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出现攻击、酗酒、物质滥用等行为问题。在上述案例中,父母离异后,重组家庭中的小茜因被忽视,导致她产生被抛弃等负面情绪,进而引发情绪和人际关系上的问题。
离异家庭的孩子,是否就难以健康成长了呢?答案是否定的。父母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避免忽视孩子需求,将离异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一是增加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情绪感受。当孩子能够感受到父母依然关注和关心自己时,他/她便会相信父母依然是爱自己的。二是像以往一样支持孩子,不仅是在物质上,而且要在精力和情感上支持孩子。比如,多找机会陪伴孩子,和他参与亲子活动或户外运动,一起吃饭等方式,让孩子感受到父母一直在他身边。
保护妇儿权益
屡受群众好评
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顺德站),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家事调解、心理咨询、亲密关系调适等服务。2021年度,服务站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381宗、心理辅导服务57宗,共计服务458人次,受到群众好评。2020年,该站获“2017-2019年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工作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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