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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妇儿健康:顺德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全区范围卫生用品专项抽检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吴小镛报道:卫生用品的外观有没有异味?存在环境有没有虫害隐患?在售卫生用品有没有超出有效期?3月2日~7日,顺德区卫生监督所对顺德全区9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并深入商场、超市和母婴用品店,在妇婴卫生用品摊位货架中抽检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专项行动中抽取15批次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全力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顺德区卫生监督所供图

近日,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排查辖区内卫生用品卫生隐患,顺德区卫生监督所立即展开行动。

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以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要求,卫生用品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和仓储区各功能间(区)应配置有效的防尘、防虫、防鼠、通风等设施;所用物料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卫生用品的外观必须整洁、不得有异味或异物;每批产品投放市场前应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顺德区卫生监督所供图

依据上述法规、标准,卫生健康执法人员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环境、出厂检验以及进货验收等环节进行检查,行动中未发现顺德辖区内的卫生用品存在上述虫害隐患。对于个别生产企业存在出厂检验项目不全、标签说明书登记信息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

顺德区卫生监督所在此提醒有关经营者,生产卫生巾、纸尿裤的企业应依法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销售卫生巾、纸尿裤等消毒产品的超市、母婴店等单位,应提前索取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剂的还应索取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顺德区卫生监督所供图

同时,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亦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妇女儿童卫生用品时,应该注意以下情况,不要选购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产品:

1. 产品没有卫生许可证号。卫生护垫、卫生巾、湿巾、卫生湿巾、卫生棉、化妆棉等女性卫生用品均为消毒产品,正规的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相关产品从最大到最小规格定型包装上均需印制卫生许可证号。

2. 产品存在治疗疾病等夸大宣传。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能用于疾病的治疗。印有“消字”证号产品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功效的都属于违规行为;卫生巾(纸)、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保健、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等内容。

3. 产品超出有效期。购买女性卫生用品时还要留心有无生产日期或有效期限,产品是否超出有效期。